汕尾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导语 汕尾租房提取公积金个人/夫妻双方当年提取额合计不超过14400元,每个月仅可提取一次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受申请人委托,申请人配偶或同户口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可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扫描);

  3、其他提取受托人为申请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授权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图

  受理流程

  1、提取申请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2、受理审核

  符合下列规定时,应准予提取,并将资料录入并扫描入业务信息系统,返还申请材料原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符合要求;

  (2)申请人或提取受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

  (3)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现场予以办理;

  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

  >>>汕尾政务中心公积金办理窗口(电话+地址)

  办理须知

  个人/夫妻双方当年提取额合计不超过14400元,每个月仅可提取一次,个人/夫妻双方在缴存地均无房产才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婚姻状态发生变更的,以最新的婚姻状况计算可提额度:

  如单身,则之前配偶已提金额不纳入此次提取额度,按本人已提金额纳入此次提取额度进行计算;

  如再婚,不将之前配偶的已提金额纳入此次可提取额度计算,现任配偶已提金额需纳入本次可提取额度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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