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见习留用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流程)
导语 汕尾见习留用补贴申请需要符合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
申请条件
1、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
1、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见习协议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超过24岁且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单位银行账户。
申请核发程序:
见习单位在相关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后,可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除对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外,还应核验相关人员参保记录,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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