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异地换身份证办理流程(省外异地)

导语 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证明证件,并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换领流程

  1、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持办证资料依据到居住地所设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所持资料依据,窗口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办理丢失补领业务的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

   3.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到期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异地受理点领证。完成申请30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全国(大陆地区)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个即可(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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