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居民医保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的条件
导语 汕尾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的人员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办理条件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临时异地就医人员:从2023年5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临时在异地联网医院住院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凭有效身份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线上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自主办理,线下可前往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和粤智助一体机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汕尾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最新医保缴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