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稳定居住落户要带什么材料

导语 在汕尾市稳定居住人口需要办理户口迁入,要带根据本市、县具体政策出具(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点差核实+核查出生证、公证书 )等材料,具体可见正文。

  办理材料

  1、根据本市、县具体政策出具(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点差核实+核查出生证、公证书 )

  2、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表(产权))

  3、随迁配偶提供结婚证

  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也可以在网上通过“粤省事”进行办理。

  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条件、材料等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要求,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拓展链接:汕尾稳定居住落户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尾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取汕尾入户办理指南(包括办理条件+材料+方式+窗口)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