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实现家庭共济使用

导语 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前提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授权家庭成员,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国家、省符合规定的费用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亲情账号”可以给哪些亲属代扣使用呢?

  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和《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刷脸认证等方式,在粤医保小程序等公共服务平台,操作其个人账户使用权限授权、取消等事项。家庭成员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参保人员本人负责。

  "亲情账号”绑定亲属需要哪些材料呢?

  提供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和使用人(亲属)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常住

  登记页扫描件和承诺书扫描件。

  如何绑定家庭成员“亲情账号”

  打开微信或支付宝APP,搜索进入“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板块点击[查看更多]

  进入[亲情账号绑定/解绑]界面,点击“添加共济关系”依次填写要绑定人员信息

  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绑定申请,经本地医保经办部门审批通过后,在门诊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列表中,可以查看到绑定是否成功以及绑定人员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尾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医保最新消息+参保+报销+保单信息查询入口+咨询电话+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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