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优惠政策(补贴+培养)

导语 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或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

  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优惠政策

  (一)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或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

  1.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陆丰市岗位补贴10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陆丰市岗位补贴25万元)。

  3.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陆丰市岗位补贴100万元)。

  4.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40万元(陆丰市岗位补贴50万元)。

  5.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

  (二)市委组织部将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择优选拔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调任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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