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导语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汕尾市将于8月1日全面启动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9月底全面完成上述人群两剂次全程接种。15岁以上人群接种同步开展。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详见下文。

  汕尾疾控中心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免疫屏障。

  汕尾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如下:

  1、受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携带户口本),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预防接种证的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2、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如实向接种人员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

  3、 避免在空气不畅通的场所、疲劳或饥饿时进行接种;不要在精神过于紧张等情况下进行接种。

  4、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5、接种前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应告知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使受种者心理上有所准备,避免出现反应后思想紧张和恐惧。

  6、 接种后不要激烈运动。

  7、 如果出现皮疹,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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