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收养小孩入户要带什么材料?

导语 需要带市外迁入-收养小孩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等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市外迁入-收养小孩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

  4、《收养证》、收养人的结婚证

  办理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办理对象

  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已收养登记户口的小孩,由收养人办理。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尾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取汕尾入户办理指南(包括办理条件+材料+方式+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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