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办理指南

导语 本省户籍居民考入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的,愿意迁移户口进入学校集体户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出。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

  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考入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的,愿意迁移户口进入学校集体户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材料

  1、迁出市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申请表)

  2、学校录取通知书

  3、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4、居民户口簿

  办理方式

  可以先通过善美村居小程序预约办理,再持相关资料到办理窗口办理;或持相关资料直接到窗口办理。

  线下办理预约流程:

  第一步:进入“善美村居”小程序-点击办事

  第二步:搜索迁出-点击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选择地区-预约办理

  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各地户籍派出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条件、材料等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尾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迁移】可获取汕尾户口迁移办理指南(包括办理条件+材料+方式+窗口)、预约办理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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