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投靠配偶迁户口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被投靠一方属本市、县户口,其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汕尾投靠配偶入户办理材料见下文。
市外迁入-投靠配偶办理
办理材料
1、结婚证(属申请人证件。)
2、市外迁入-投靠配偶(受理单位提供业务表格)
3、居民户口簿(属申请人、被投靠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
4、居民身份证(属申请人、被投靠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
5、入户申请表(公安部门提供空白表格,申请人填写自备)
(1)属申请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子女)须提供的材料。
(2)入户申请表需原件A4纸规格双面打印、规范填写、粘贴身份证相片、申请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尾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取汕尾入户办理指南(包括办理条件+材料+方式+窗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