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更新

导语 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下称《规范》),为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作出指引。

  根据国家疾控局发布的政策解读,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狂犬病暴露应进行规范处置:

  I级暴露者一般无感染风险,清洗暴露部位即可,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Ⅱ级暴露者存在轻度感染风险,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Ⅲ级暴露者处置;

  Ⅲ级暴露者存在重度感染风险,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关于暴露后的伤口应如何处置,根据《规范》,伤口处置应越早越好,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伤口冲洗,用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

消毒处理,伤口冲洗后用稀释碘伏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果的皮肤黏膜消毒剂涂擦伤口;

预防其他感染,根据伤口污染或感染情况,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规范》优化了首次暴露后的疫苗接种程序。在原5针暴露后免疫程序的基础上,新增已批准使用并有相应疫苗产品的“2-1-1”免疫程序。目前已获批准用于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主要有两种:

  一是5针免疫程序。于0(注射当天,下同)、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剂次,共注射5剂次。

  二是“2-1-1”免疫程序。于0天注射2剂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剂次),第7、21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4剂次。

  《规范》指出,狂犬病病死率几乎达100%,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无禁忌症。接种后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微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极个别人员不良反应可能较重,应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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