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回汕尾防疫上报流程

导语 请近期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特别是发现自己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汕人员尽快主动向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配合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深圳回汕尾防疫上报流程:

  1、直接电话上报社区、酒店、单位,上报完成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实行疫情管理管控政策,防疫部门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指引你做下一步的操作。在此之前,请各位相关人员做好自我检测,尽量不要外出。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方式
1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3699832
2 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3699100
3 海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6602139
4 陆丰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8984112
5 陆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5528471
6 红海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3438063
7 华侨管理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660 8255869

来源:健康汕尾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方式
1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60-3364531
2 陆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60-8991526
3 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60-5528926

来源:健康汕尾

  2、登录粤省事,点击粤康码,点击健康申报。

  选择个人自查申报,查看申报须知

  3、填写真实信息,点击提交

  小贴士:建议选择电话上报,时速较快,粤康码上报信息有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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