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职工参保:
(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
(1)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城乡居民参保:
(1)填报《汕尾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申报表》;
(2)填报《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3)填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四大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6)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居民参保:
(1)填写《参保申请表》;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4)银行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单位参保: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2)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a.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复印件。
b.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c.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d.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e.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f.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及复印件。
g.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h.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
(7)省社保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城乡居民参保:参保人员带着上述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2、农村居民参保:
(1)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本所属的社保机构申请;
(2)或申请人先到居(村)委、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居(村)委、社区持已盖章确认的《参保申请表》纸版和电子版到所属镇街的社保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3)社保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镇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专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